ST天首: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施行退市危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重要提示:
1、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停牌一天,并于 2021 年 5 月 6 日开市起复牌;
2、公司股票自 2021 年 5 月 6 日起被施行“退市危险警示”暨“其他危险警示”处理;
3、股票简称:由“ST 天首”变更为“*ST 天首”;
4、证券代码:仍为“000611”;
5、施行退市危险警示叠加其他危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为“±5%”。
内蒙古天首科技开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30日发表《2020 年年度报告》。经年报数据显现:公司 2020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均为负值且全年运营收入低于 1 亿元。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矩(2020 年修订)》14.3.1 条的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施行“退市危险警示”。依据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为公司2020年12月31日出具了否定定见《内部操控审计报告》(利安达审字[2021]第 2295 号)以及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现公司继续运营才能存在不确定性,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矩(2020 年修订)》13.3 的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施行“其他危险警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票品种、简称、证券代码以及施行危险警示开始日
1、股票品种:人民币一般股 A 股 ;
2、股票简称:由“ST 天首”变更为“*ST 天首”;
3、施行危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4、证券代码:无变化,仍为“000611”;
5、施行退市危险警示和其他危险警示开始日:2021 年 5 月 6 日。公司股
内蒙古天首科技开展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票于年度报告发表当日(2021 年 4 月 30 日)开市起停牌一天,自 2021 年 5月 6 日开市起复牌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施行退市危险警示。
二、施行危险警示的主要原因
1、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一般合伙)审计,公司 2020 年度运营收入为739.50 万元,完结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04.14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501.77 万元。公司 2020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均为负值且全年运营收入低于 1 亿元。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矩(2020年修订)》14.3.1 条的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施行“退市危险警示”。
2、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一般合伙)审计,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为公司2020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操控出具了否定定见《审计报告》(利安达审字[2021]第 2295 号)以及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现公司继续运营才能存在不确定性,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矩(2020 年修订)》13.3 的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施行“其他危险警示”。
2020 年年度报告发表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施行退市危险警示暨叠加其他危险警示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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